報名系統
「人資長開講」人力資源行銷學-講座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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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介紹 》 [...]
1.本聯盟相關活動(課程、講座、讀書會等)皆採取網路線上報名,額滿截止。
2.您可透過本聯盟官網,選取欲參加之課程、講座活動,填妥報名表上相關資料後送出,收到「報名成功通知函」即表示您已完成報名。
3.課前三天內未回覆繳費帳號資料亦未告知原因者將自動取消課程登記。
4.若您因故需延遲繳費,請先主動跟我們說一聲,以免被取消預約。
5.本聯盟保有最終接受報名與否之權利。
二、報名流程
1.活動課程
線上報名→收到「繳費通知函」→繳交學費→回傳「匯款及發票開立」資料→與承辦人員確認→參加課程。
2.會員活動
線上報名→收到系統發出「報名成功通知函」→錄取審查→收到「活動通知」
3.產投課程
補助生: 職訓e網加入會員→職訓局網站報名→收到「繳費通知函」→繳交學費→回傳繳費回傳單→與承辦人員確認→參加課程。
自費生: 聯盟網站線上報名→收到「學員手冊暨繳費通知」→繳交學費→回傳繳費回傳單→與承辦人員確認→參加課程。
一、上課暨繳費通知:
本聯盟將於各課程開課前1~2週會以e-mail「上課暨繳費通知函」,請您收到此通知函後再進行繳費。 **如您未收到通知,煩請您與本聯盟連絡,請勿先繳費。
二、 繳費方式如下:
1.ATM轉帳/銀行電匯:**匯款者請勿扣除匯費**
銀行帳號:台灣企銀 忠孝分行(銀行代碼050 1002)
戶名:品牌創新策略發展聯盟
匯款帳號:100-120-76695
2.即期支票:
戶名:品牌創新策略發展聯盟
請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305號6樓之一(606室)
3.學習優惠券:凡持有本聯盟學習優惠券者,請務必於上課當天攜帶繳交。
4.學習優惠券使用方式 :
(1)本學習優惠券須在有效期限涵蓋課程開課日內使用,逾期視同作廢,恕不展延。
(2)全額抵用(請於報名時填入抵用學習優惠券編號、金額),方可享有課前繳費優惠價。
5.於上課當天現場繳交優惠券和現金者,恕無法享有課前繳費優惠價。
6.報名課程欲享有會員優惠價,需於課程當天仍具備有效會員身分。
三、繳費後確認:
1.請將繳費明細(轉帳、匯款單)張貼於「上課暨繳費通知函」的「繳費回傳單」上。
2.填寫相關資訊,將「繳費回傳單」email或是以傳真回傳予課程承辦。
3.承辦收到信件將會回覆您。
四、發票/收據:
1.課程費用開立繳款月份發票。
2.依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本聯盟屬於勞務承攬業,依規定需於收款時開立發票,因此發票開立日期將以繳款月份為主。
3.發票/收據確認開立後,如需更改或補發,將酌收NT$200手續費。
4.以同一堂課程為單位,申請發票/收據一起修改,收取一次費用。若分開申請,則視同兩次修改,須再次收取費用。
5.欲修改之發票,日期如已逾申報日期,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三章第20條規定,買受人需出具「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 折讓證明單」後使得修改。
6.發票開立日期為本聯盟確認收到繳費回傳單日,備註欄內註明實際收款日、課程代碼、優惠方案。
7.發票/收據等文件將於開課第一天交予上課學員,若有須提前取得,請事先mail予課程承辦申請。
1.本班安排行政助理一位,負責隨班輔助教學,並於課後提供學習諮詢,強化學習品質及課程行政事務支援、茶點午餐之準備。
2.上課學員請妥善保管講義,若有遺失,不予補發。
3.因缺席未領講義,可於下次上課時領取,需郵寄講義者,請email告知承辦人所需之課程講義及寄送地址,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請自行負擔掛 號郵寄費用(費用依個人要求之郵寄條件而調整), 講義寄送需要5個工作日。
4.為尊重老師之著作權,上課時請勿錄音、錄影及複製講義電子檔;講義請妥善保管且勿影印作為他用。
5.為尊重講師上課及維護其他學員權利,上課時間請將行動電話關機或調為震動,上課時請勿接聽行動電話及使用筆記型電腦。
6.為維護學習有效性與上課同學的權益,課程僅限本人參加。
7.學員應於上課前親自簽到,全天課程上午、下午各簽到一次(嚴禁代簽名、代上課),上課時間會隨時點名,抽點不到者,以曠課論。
8.若因事無法出席上課,請提早通知課程承辦人員。
9.每堂課課後請填寫課程評量表,最後一堂課程請填寫滿意度調查。
10.上課時請妥善保管私人物品,本聯盟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11.如有因重大事故(如颱風、地震),政府統一宣佈停止上班時,本聯盟將依規定停課,所停課程將另覓適當時間補課。
12.如遇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本聯盟保留更改課程表之權利。課程期間請注意本聯盟調課或其他有關通知事項之email或手機簡訊或聯盟官方網站或相關訊息平台。
13.證書遺失補發每一份證書酌收工本費$300元。
14.如未遵守本聯盟相關規則,本聯盟保有最終接受報名與否與繼續參加課程之權利,必要時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本聯盟合法權益。
二、課程退費:
1.已繳費但非本聯盟之因素而無法參加者,於開訓前2工作日之前辦理退訓者,收取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餘則退還學員。
2.已繳費但非本聯盟之因素而無法參加者,於開訓前2工作日內辦理退訓者,收取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二十五,餘則退還學員。
3.上課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退還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十。
4.已開訓且若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恕不予退費。
5.於申請退費時發票日期如已逾申報日期,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三章第20條規定,買受人需出具「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後使得退費。
6.若需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7.訓練總時數指上課時數,不包含認證考試及會員活動。
8.退費手續費金額依照「會員價」計算。
9.退費執行:申請退費的學員,請在規定期限內,主動向本會提出因個人因素而無法參加課程的書面理由。
10.已繳費之學員若課程當日無法出席且未於開課前通知課程承辦人員或申請退費,視為本班之學員,將於課後郵寄講義及發票。
11.繳費完成後,因個人因素需要轉期別、轉課程,需於開課5個工作日前申請,且以一次為限,並無法再退費;於開課5個工作日內申請,則需收取手續費500元,且以申請一次為限,並無法再退費。
12.本退費辦法比照:職訓局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規定辦理。
13.其餘不即備載者,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