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中華民國105年07月28日 20時40分
二、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6樓(犇亞會議中心D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
理事:張琳、楊佳璋、曹英傑、趙煥光、張志成、施志恆、李金燕、薛煒立、宋德震
洪茂春、何在群、任家治等12人
監事:陳欽碧、王香樺、吳辰龍、陳星佑等4人
四、缺席人員:理事:無
監事:無
五、列席人員:無
六、主 席:張琳 紀錄:劉民翎
七、主席致詞:無
八、來賓致詞:無
九、報告事項:(略)
十、選舉第一屆常務監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
選務人員:監票:劉民翎、蔡昆霖;發票:陳緯華;唱票:陳緯華、黃秉純;記票:李
欣璇
選舉結果:【選舉票:應請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4條、第7條、第8條規定辦理】
◎常務理事當選人:張琳(12票)、楊佳璋(12票)、曹英傑(12票)。
◎常務監事當選人:陳欽碧(4票)。
◎理事長:理事長當選人:張琳(12票)。
十一、移交:籌備期間之檔案、財務及人事等有關清冊一式4份移交第一屆理事長,由監事
召集人(常務監事 陳欽碧) 擔任監交。
十二、第一屆新當選理事長致詞:(略)
十三、討論提案:(以下提案請依情況增減)
<案由一>:決定本聯盟會址處所(含聯絡電話)案。
說明:會址處所依規定應取得准予使用之使用權證明(租賃契約影本乙份)。
決議:會址設於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305號6樓之一(605室),電話為02-2731-5178
。
<案由二>:聘任本會秘書處等工作人員案。
說明: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理事或監事)擔任。
決議:執行秘書由黃秉純擔任;副秘書長由張馨文兼任;專案經理由蔡昆霖擔任;會計
由李欣璇(兼)。
十四、臨時動議:
<提案一>:聯盟辦公室繼續承租乙案。
說明:為使聯盟會務正常運作,故擬繼續承租至106年03月。
決議:經全數理監事舉手通過。
<提案二>:委員會組織簡則審查。
說明:依章程第24條 本聯盟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
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
決議:經全數理監事舉手通過,依所擬定之「組織簡則」草案。並呈送內政部核准後
實施。
十五、散會:2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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